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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襄阳市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时间:2019-04-02 07:51:51

各县(市、区)科协:

根据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<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科协办函普字〔2019〕48号)中关于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科普的要求,按照科协党组的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中国e站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,有效发挥科普信息化服务阵地的作用,现结合实际制定《襄阳市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》,经3月25日科协党组会研究决定,现正式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。

 

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3月28日

襄阳市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

第一章  总  则

第一条  为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应用,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信息化服务新阵地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开展科普服务,切实解决科学传播“最后一公里”,有效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,推动建设科普中国e站。为做好相关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科普中国e站是原有科普活动(服务)站(室)的“互联网+”升级,面向城乡公众,积极与已有设施条件共享共建,开展科普中国移动端传播以及科学文化、文明实践、健康生活、教育培训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活动的基层科普服务新阵地。

第三条  科普中国e站的主要工作力量是科普中国信息员。科普中国信息员是完成科普中国APP实名注册认证并经常性开展科普信息传播的用户。科普中国信息员要下载使用科普中国APP,通过微信群、QQ群、公众号等社交渠道将科普中国信息传递给周边群众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各类科技教育与传播普及活动。

第四条  各县(市、区)科协组织要通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项目着力支持科普中国e站创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,特别是加强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建设、通过科普中国移动端传播分享将其发展为“移动的科普中国e站”,以此带动科普中国e站转型升级。

第二章  建设与使用

第五条  科普中国e站申报和建设要满足有网络、有人员、有场所、有活动、有终端的“五有”前提条件。

(一)有网络:具备满足正常浏览互联网科普内容信息的网络环境和无线网络覆盖,能够稳定保障网络开通和顺畅运行。

(二)有人员:具备满足科普中国e站正常运行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。

(三)有场所:具备满足正常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。

(四)有活动:开展线上线下结合、满足公众需求的科普活动。

(五)有终端:具备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的阅读(浏览)终端,包括手机、台式电脑等显示终端。

第六条  科普中国e站建设以共建共享为主要方式,加强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,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、基层党群(政务)服务中心、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、学校、医院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科普教育(示范)基地、公共交通场站等基层已有的公共活动阵地和设施,将科普中国内容资源和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有效融入,为公众提供了解科学知识、提升科学素质的有效平台渠道。

第七条  科普中国e站要坚持以科普中国落地应用为核心,主要职责是下载使用科普中国内容资源、开展科普中国移动端传播、开展线上线下活动等。

(一)下载使用科普中国内容资源。科普中国e站通过登录科普中国云,主动下载获取视频、图文、挂图海报等科普内容资源,通过在站点已有平台上播放视频、在科普宣传栏张贴挂图等方式,及时将科普内容信息传递给属地公众。

(二)开展科普中国移动端传播。科普中国e站在基层凝聚一批热衷于科普宣传、熟练掌握信息化传播的科普中国信息员,在各类网上社交渠道开展科普中国信息移动端传播,为公众提供定向精准的科普服务。

(三)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。科普中国e站要充分利用科普中国服务云的线上内容信息资源,结合日常基层科普活动和全国科普日、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,开展适合基层特点、符合群众需求的科普教育培训、展览、咨询、竞赛等活动。

第三章  组织与管理

第八条  科普中国e站采取建管结合、以用为先、一级抓一级的组织管理机制。

(一)县(市、区)科协组织是科普中国e站的使用和管理主体,主要职责:

一是负责本辖区内科普中国e站的使用指导、资料审核、数据统计、效果评估等;

二是负责监督本地域内“科普信息化屏媒”的使用管理,对各使用单位开展使用培训,接受上级科协相关工作的指导;

三是管理和维护“科普信息化屏媒”县(市、区)级后台管理内容,发布本级科普知识(科技信息)及便民服务信息等,审核本地域内使用单位管理后台上传的信息内容;

四是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,对所有信息平台进行登记管理,建立用户档案,定期上报使用效率、信息发布等情况;

五是负责指导本地域内的“科普信息化屏媒”采购及布置工作,监督区域内布屏单位与供货单位履行采购及服务协议;

六是要按照襄阳市科协科普e站管理“四定”制度,制定本地科普信息化平台使用管理办法,做到定站、定人、定责、定查;

七是定期检查属地科普中国e站布屏单位使用情况,对管理不善、利用率较低的,县(市、区)科协可以合理配置,调整使用。

(二)市科协是科普中国e站的建设和管理主体,主要职责:

一是制定和实施年度“科普信息化屏媒”推广应用工作计划,对已布屏的单位定期开展培训,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;

二是指导全市科普e站的管理使用;

三是收集各地管理意见和建议,督导县(市、区)科协对科普内容的上传与发布;

四是每季度通报全市各科普e站的使用、信息发布等情况。

第九条  县(市、区)科协要加强监督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杜绝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对于长期不开机、不更新内容、闲置等问题的,要批评问责。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严肃追究责任。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,将会同各县(市、区)纪委追责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