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襄阳市首届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 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总工会、科协,市直各部委办局工会, 驻市中央、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、科协,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、科协,市属学会,市科协团体会员单位,市科协院士专 家工作站建站单位:
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营造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 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社会氛围,大力培育宣传具有创新精神、进取精神、开拓精神的科技创新团队,推动我市科技进步与创新,根据群团改革要求,襄阳市总工会、襄阳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襄阳市首届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 佳评选活动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凡襄阳市地域范围内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科技社团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评选活动。
首届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评选活动评选 “十佳科技先锋队”团队 10 个、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个人10 名。
二、组织机构
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评选活动由襄阳市总工会、襄阳市科协主办,襄阳市工会干部学校承办。成立首届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,市总工会、市科协主要负责人任组长;市总工会、市科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市总工会、市科协相关部室、市工会干校负责人任成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、市科协办公室。
三、评选条件
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 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;团队核心人物 示范带头,团队成员互帮互助,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科学发 展,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并在实际工作中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团队、个人,可被推荐为“十佳科技先锋队”团队和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个人。
(一)在科研、设计、技术创新中,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,为直接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;
(二)技能高超,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,或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的生产、销售记录,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;
(三)立足本职岗位,在单位开展劳动和技能生产竞赛、 岗位练兵,开展小发明、小创造、小革新、小设计、小建议等“五小”活动成效突出,为单位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;
(四)主持或参与重要发明创造、重大技术或工艺革新, 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,对本领域的科技进步做出了贡献, 在市、区或系统内有较大影响的;
(五)在成果转化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、设备维护使用和运行保障等方面,掌握关键技能,解决重大技术难题,排除技术障碍,消除质量隐患,对降低产品成本、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;
(六)在编制技术标准、开发产品工艺、创新工作方法 等方面作用突出,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;
(七)在普及、推广、应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,开展技术协作和技术攻关,取得明显成效的;
(八)依靠科学技术,领办、创办民营科技企业,并在“做强企业,造福一方”的道路上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的;
(九)在军民融合中实现技术创新、积极推进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相互融合进步取得明显成效的;
(十)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,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;
(十一)被公认在本单位、本行业做出突出科技、创新贡献的。
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,科技创新成果、著作作者、发明创造等的持有人是团队的(科室、车间、班组、单位),作为“十佳科技先锋队”对象申报;持有人是个人的,作为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对象申报。所有成果、著作、效益等参评时段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 日,凡是在市级(含) 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项目不得参评。涉及知识产权的,应当明晰无纠纷;否则,取消参评资格,责任自负。
四、激励办法
(一)物质奖励。获得“十佳科技先锋队”团队每个奖励扶助资金 1 万元,计 10 万元;获得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个人,每人奖励扶助资金 0.5 万元,计 5 万元;共计 15 万元。
(二)荣誉奖励。获得“十佳科技先锋队”的团队,由市总工会按照程序授予“襄阳市工人先锋号”荣誉称号;获 得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的个人,由市总工会按照程序授予“襄 阳五一劳动奖章”荣誉称号。
(三)孵化培育。主办方对获得“双十佳”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宣传推介;安排创业导师进行辅导,与院士专家、创 业投融资机构进行对接;进行跟踪服务、持续培育;组织培训交流,举办沙龙活动,共享科技创新经验、信息资源;优 先推荐参加湖北省总工会举办的职工创业创新大赛;优先推荐参加青年科技英才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评选;获奖的团队和个人所在的单位可以优先成立企(事)业科协,优先建 立科技人才之家。
五、评选活动安排
(一)宣传发动(2019 年 4 月)。各级工会、科协组织要广泛宣传,在各种媒体发布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评选活动事项,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参加比赛。
(二)组织推荐(2019 年 4 月 15 日-7 月 10 日)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、群众公认的原则,严格程序, 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接受群众监督。推荐的团队和个人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或科协组织民主推荐。被推荐的团队和个人,按照要求填写《襄阳市“十佳科技先锋队”候选对象推荐表》、《襄阳市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候选对象推荐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三份。推荐表电子表格可以从襄阳市总工会、 襄阳市科协网站下载,按要求填报完成后将纸质版加盖公 章,上报市总工会或者市科协,同时上报电子版。
(三)专家初审(2019 年 7 月 11 日-7 月 31 日)。组织专家进行初审,在网站上对推荐为襄阳科技先锋队、创新 追梦人(初选名单)进行公示,对举报反映的问题,认真调查核实。主办单位根据专家初审意见,确定“十佳科技先锋 队”20 个、“十佳创新追梦人”20 名作为入围对象,进入下一轮大赛。同时,在科普云等系统开启网络投票活动,对入围的初选对象进行大众投票。
(四)举办大赛(2019 年 9 月)。举办襄阳市首届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评选大赛。申报科技创新项目类、科技创业项目类、“五小”项目类、操作法类、学术交流类、科技普及类等类别的项目进行现场比赛,比赛采用专家现场评审方式进行,参加大赛的选手依次进行路演,演示项目 PPT 时间为 5 分钟,评委对选手进行不超过 3 分钟的提问、咨询。科技论文类、发明专利类等类别的项目不再进行现场比赛。主办单位根据专家评审得分,综合大众投票情况, 确定“双十佳”最终结果,并在媒体公示。
(五)开会表彰(2019 年 9 月)。召开襄阳市首届“科技先锋队•创新追梦人”双十佳命名表彰大会,颁发证书、奖章、奖牌、奖励资金。
(六)宣传典型(2019 年 10 月)。对获得“双十佳” 的团队和个人,拍摄专题宣传片,在媒体宣传;聘请相关媒体进行访谈、巡回宣讲等方式,讲述先进典型代表背后的奋斗历程和感人事迹。
六、责任分工
(一)襄阳市总工会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;负 责证书制作以及襄阳市工人先锋号和襄阳五一劳动奖章评 审等工作;筹集资金,奖励获奖团队和个人。
(二)襄阳市科协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;筹集 资金开展整个评选活动,负责除奖励资金以外的经费。
(三)襄阳市工会干部学校负责活动的承办工作,负责 整个活动组织实施,包括宣传策划,专家初审,大赛活动的组织、会务等;命名表彰会议的组织、会务等;宣传典型的专题宣传片拍摄及宣传活动、初赛后培训辅导、项目对接、展览展示等工作等。
(四)各级工会、科协组织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、项目征集上报、组织人员参加大赛、会议等工作。
七、其他要求
(一)保证评选质量。各级工会、科协组织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,坚持标准,突出科技工作业绩,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在全面考核的基础 上,从本单位、本部门的职工中逐级推荐,确保质量。评选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、各部门推荐的人选,要进行 认真审定,使被评选出的“双十佳”真正成为广大职工学习的榜样。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(二)做好申报资料。入围大赛的团队和个人应收集汇总佐证资料上报。获得“双十佳”的团队和个人要积极配合 主办单位进行访谈节目的录制、宣传片的拍摄,并提供详细的事迹宣传资料(2000 字以内)。
(三)宣传典型事迹。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事迹,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创新精神,着力营造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劳动、尊重创造的环境氛 围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襄阳市总工会:胡杨,电话:0710-3222787,13797608379; 邮箱:3222787@163.com。
襄阳市科协:徐莉,电话:0710-3213201,18995665285; 邮箱:xfkxbgs@163.com。
襄阳市工会干部学校:梅永辉,电话:0710-3461011, 15971079588;邮箱:370146097@qq.com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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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
襄阳市总工会 襄阳市科协
2019 年 4 月 2 日